2017-04-01 00:00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采取有限竞争考试的方式选调2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时间:4月5日-7日
(二)地点: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政工室
(三)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
2.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3.公务员基层服务年限已满;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截止报名截止日);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要求: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有限竞争考试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半身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办按照选调方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经核实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
开考条件:笔试按开考职位数与报名参考数1∶3的比例开考,笔试之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1∶1比例明确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
(一)笔试,满分10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
3.内容:材料作文,主要测试写作能力
(二)面试,满分10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
3.方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评要素一般包括:联想与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沟通协调与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仪表举止等。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确定拟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九、信息发布
公告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政府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等信息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736-5323121
监督电话:0736-533600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有限竞争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附: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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