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00:00来源:未知
注:1、“-1”代表缺考。2、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如有质疑,可在5月25日下午3点,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个人书面申请,到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查分,过期不候。查分仅限于答卷各题得分是否加错、漏登,不评判具体评分内容。
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2018年5月23日
COPYRIGHT © 2018 www.zrp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号:43010202000766 湘ICP备16005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