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1 10:27来源:未知
根据相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采取有限竞争的方式,公开选调文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理论功底扎实,文字写作能力强;
2、地域:常德市范围内;
3、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法律专业或中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个人署名文章1篇以上;
7、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发表作品(原则上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报名。
报名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
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15日的上班时间。
联系人:丁建英、贺延安。
联系电话:7371458。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现场命题限时交卷的方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和否定式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再组织否定式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合格人员经院党组研究后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七、未尽事宜,由选调文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和解释。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常德市鼎城区人事局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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