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1 16:23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招聘小车驾驶员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男性,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1.75米;
2、具有A或B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无交通安全事故纪录;
3、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均可报名应聘(聘用后不提供住宿条件)。
三、选拔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由市政府办组织的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考试内容为驾驶员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交通法规知识和操作常识。理论考试为闭卷。
专业考试前6名进入面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前3名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办党组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聘用期限
拟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合格,即与市政府办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机关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聘用合同一年一定,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并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驾驶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本办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应聘。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2日-30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政工科(电话:7256906);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驾驶证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推荐证明。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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