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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11 00:00来源:未知

根据津办〔2019〕12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新区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落实“工业立市、产业兴城”战略,进一步激活园区发展活力,引进优秀人才,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经津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引进一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未如实填写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认定标准为:以最先取得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上的毕业时间起,至2020年8月1日止,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无需另外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35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津市党建网、津市市人民政府网、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津市电视台、津市高新区网站等媒体发布信息。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在津市高新区管委会2楼办公室,应聘人员持《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也可以将《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拍照发邮箱jjkfq01@163.com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按公开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对照《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的招聘资格条件,确保自己的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

(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出示考试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并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后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经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和高者为先。再有相同的,进行加试,最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高新区管委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后自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而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则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拟聘用人选在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劳动合同》。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至少服务满3年。

五、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含五险一金)8万元以上。

六、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由津市高新区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津市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本公告由津市高新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4201228

 

附件:1.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docx

      2.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x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10

 

 

 

附件1:

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文字综合专干

1

35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工作适合男性;有一定文字功底,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园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新闻宣传专干

1

35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工作适合男性;有一定文字功底,有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园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环保安监专干

1

30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

环境与安全类;化工与制药类

男女不限;有环保、安监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园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附件2:

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表

 

应聘岗位:                                             报名序号:

   

 

   

 

民    族

 

相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职称资格

 

取得时间

 


户  籍

所在地

 

婚姻状况

 

档案保

管单位

 

 

身份证号

 

有何特长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QQ

 

简  历

 

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取得的成绩。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认真履行招考人员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招聘单位(章)

年     月    日

 

说明1、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填写。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如填报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经审查符合笔试资格条件后,此表由招聘单位留存,报名资料不退还考生。4、考生需准备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写上本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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