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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12-21 00:00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澧县公安局一楼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一般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市公安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开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3.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

(五)体能测试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 和1000米跑,1000米跑只测试一次。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澧州民警”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辅警工时制按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xxgkml/klzp )和微信公众号“澧州民警”。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故意隐瞒疫情信息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所有人员进入报名、考试或测评现场时应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得参加报名或考试;报名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澧县公安局和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澧县人社局纪检组和澧县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13974291688(刘警官)

举报电话:0736-3249041(澧县纪委驻澧县公安局纪检组)

本次招聘政策由澧县公安局、澧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   县   公   安   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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