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人事招考网!登录 | 注册

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2-05-09 00:00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力量,全面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津市市公安局和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此次招聘岗位3个,计划招聘人数1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报考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良好,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三)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详细见职位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吃苦耐劳,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发布信息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招聘信息通过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津市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津市市公安局政工室(津市市金海岸二期对面),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8:00— 5月20日17:30(双休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汽车驾驶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例如退伍证等),所有证件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4、确定参考人数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为2: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在津市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通知到个人。

5、考试

①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部分。

笔试: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计算机水平测试,

勤务辅警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40%+申论*30%+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30%

文职辅警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30%+申论*40%+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30%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均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

②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含申论):5月26日上午9:00-11:30,地点:津市市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津市市金海岸二期对面)4楼;

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时间:5月26日下午3:00-4:30,地点:津市市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津市市金海岸二期对面);

面试时间:5月31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津市市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津市市金海岸二期对面);

体能测试时间:5月31日下午5:00,地点:文体公园(如遇下雨天气顺延,政工室另行通知具体时间)

③考试纪律: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6、体检

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派出所对其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市市公安局共同作出考察结论。

8、递补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至满额。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津市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同时通过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上岗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2、工资标准按津市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标准执行,人均年收入为4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3、入职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提供工作餐,统一发放制服。

4、一经录用,必须服从津市市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七、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所有人员进入报名、考试或测试现场前应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考试或测试现场前28天内无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地级市、县(区)旅居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或测试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

报考人员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报名、考试或测试现场: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报名、考试或测试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报名、考试或测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4.报名、考试或测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县(区)旅居史的;

5.报名、考试或测试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报名、考试或测试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报名、考试或测试前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报名、考试或测试时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且无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咨询电话:0736-4240319

举报电话:0736-4240302

本次招聘政策由津市市公安局、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报考职位表.docx

附件2:津市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报考职位表

职 位

性 别

招聘人数

年  龄

文化程度

其他

要求

备注

勤务辅警

8

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高中(含)以上文化

文职辅警1

不限

2

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有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文凭且有津市基层单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大专(含)以上文化

文职辅警2

1


COPYRIGHT © 2018 www.zrp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号:43010202000766 湘ICP备16005894号

投诉及意见反馈

问题描述: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