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 00:00来源:未知
根据《天心区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天政办发〔2019〕17号)和《天心区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长天司发〔2020〕5号),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天心区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法律顾问(以下简称“会商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会商法律顾问,是指由天心区司法局聘任,在办理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疑难案件过程中就案件涉及的相关专业技术和法律问题参与沟通、协商和研究的专业人员。本次公开选聘会商法律顾问20名。
二、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条件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业,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
(四)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具有法学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专家;或者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员;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实务工作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员;
(六)近五年内未受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行业协会处分。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公开选聘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同时进行。报名者登录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下载《天心区会商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及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会商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通过组织推荐方式报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应另行提供组织推荐信。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信函或者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报名者须提交《天心区会商法律顾问报名表》纸质或电子文稿2份。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南栋501室,联系人:李骏欣,杨滨榕,联系电话:0731-85899426,邮编:410000,电子邮箱:1020478330@qq.com。
(二)资格审查与考察
1.初审。由区司法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考察。由区司法局邀请区纪委、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共同组成公开选聘工作小组,审查报名对象有无违法犯罪、受到处分等不适宜担任会商法律顾问情形,并根据《天心区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天政办发〔2019〕17号)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会商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三)确定人选
由区司法局将拟聘用会商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司法局颁发聘任书。
经聘用为天心区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法律顾问的,一经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或者履职不能、不当的,由区司法局免除其会商法律顾问身份。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六、本公告由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2020年4月13日
天心区会商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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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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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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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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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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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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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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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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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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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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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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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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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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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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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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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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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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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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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重大涉法事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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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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