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石鼓区2019年公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我市2019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时间安排 “ 溆浦县 2019 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资格审查时间: 6 月11—13日17:30分止(正常上班时间); 体检 时间 : 6 月20日上午7:00到县教育局集中。 1 、资格审查时间: A 、6月11日: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 B 、6月12日:报考小学教学点、幼儿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及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 C 、6月13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 2 、体检 时间: 6 月20日上午7:00到 县教育局集中。 因以上时间与国家教育考试时间重叠,故将资格审查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省药监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药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协调、组...
因工作需要,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选调 4 名工作人员(男女比例原则上按 3:1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 35 周岁以下...
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东安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东安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东安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其中面向东安县内选调4名,面向东安县外选调4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分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政治...
根据《安化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对安化县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第一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日期为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2日。同时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现就考察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程序,确定2019年安化县高层次人才引进第一批考察对象37人,其中编制内36人,编制外1人(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考察时间:...
长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是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征缴组织管理、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管理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并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
因工作需要,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选调8名工作人员(男女比例原则上确定为5:3),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党办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35 周岁以下(19...
按照《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19年6月3日-6月11日17:00。 二、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三、查分须知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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