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11:15来源:未知
2020年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
三、体检须知
(一)请体检对象于7月16日早上7:30前到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楼(蒸湘区船山西路10号)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体检费600元(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监测,黄码、红码和正在发热、咳嗽的,应在体检前做好新冠肺炎核酸筛查,并在集中时出示检测报告,否则不能参加体检和参与体检工作,体检过程中原则上全程佩戴外科口罩。
(四)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我社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六)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标准
按照公告体检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性别 |
1 | 李高峰 | 监事会文秘 | 男 |
2 | 李 颖 | 出 纳 | 女 |
3 | 张 艳 | 人事专干 | 女 |
4 | 廖 志 | 电子商务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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