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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程造价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3-08 16:22来源:未知

衡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事务中心是衡阳县审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结(决)算审计监督,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程造价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具有三年以上审计或者工程造价审核专业工作经历。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计划招聘工程造价审核专业技术人员3名。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衡阳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整个招聘方案在“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衡阳县审计局办公楼五楼509室(西渡镇春风中路36号)。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 1370747251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3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查无误后填写《衡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

3.公开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2,未达到比例的可以调整相应聘用计划。

4.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相关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面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2021年4月2日。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聘用单位统一印发,考生于面试前三日内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衡阳县审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面试测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方法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月平均额发放,缴纳工伤保险,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根据拟聘用人员日常表现、工作能力及考核情况,衡阳县审计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期满后,衡阳县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视本人工作表现及能力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不低于13万元、不高于16万元。年薪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组成。

2. 基本工资为8万元/年(含审计人员的岗位补贴和外勤补贴以及“五险”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分12个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为5万元/年,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年度的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一次性发放或扣除。具体按下列情况执行: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等次的发放绩效工资的80%;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绩效工资(考核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具体细则另行制订)。奖励工资不超过3万元/年,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年度优秀项目、优秀报告、表彰项目等分别给予奖励(具体细则另行制订)。

3.每连续两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基本工资调增一次,每次调增标准为: 4800元/年。

4.聘用人员离职,其工资发放至离职当月。自愿离职或双方协商离职的,离职当年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等次及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5.聘用人员的“五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缴纳,其“五险”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衡阳县审计局代扣代缴。

6.聘用人员可自愿参加衡阳县审计局机关工会活动,并缴纳个人工会会费。

7.聘用人员出差的住宿、交通、出差补助等,按衡阳县审计局在职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衡阳县审计局。

 

 

 

                衡阳县审计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衡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事务中心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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