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政府研究中心、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计划 岗位 单位性质 计划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衡阳县政府研究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1984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全日制大专以上 不限 由于工作的性质决定选调8人(6男2女) 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教发〔2019〕13号)、《雁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雁政办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教师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 机关 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选调人 员 予以公示: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匡 皓 女 中共古丈县委宣传部 张 文 男 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 廖 证 男 耒阳市小水镇人民政府 宋文佩 女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为 201 9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选调人 员 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反映。...
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提升人才引进效果,优化教师队伍人才结构,提升全县教育师资水平,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引进教育急需紧缺型人才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 引进对象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时,由县财政按实际缴纳契税50%的标准奖补,同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衡阳县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 (衡教发〔2019〕13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县属高中和职业中专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通过“绿色通道”招聘教师的优惠...
一、 衡阳县第一中学 衡阳县第一中学前身为湖南私立光华中学,创建于1945年。学校五易校址,三更校名。1997年搬迁到县城城西大道39号。1998年获“湖南省重点中学”称号,2004年获“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称号,是衡阳县唯一一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学校占地近3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40余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110余人。教学班级64个,在校学生4100余人。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师生...
根据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 湘人社发〔2019〕1号) 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办法(试行)》(衡教发 〔2019〕 13 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20名(其中:中小学(含...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石鼓区2019年公开...
因工作需要,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选调 4 名工作人员(男女比例原则上按 3:1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 35 周岁以下...
因工作需要,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选调8名工作人员(男女比例原则上确定为5:3),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党办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35 周岁以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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