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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11-09 16:54来源:未知

 

怀人社函[2015]130

关于开展2015年度怀化市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增设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1999149)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等活动;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⑤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等活动;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比较认真负责;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⑤廉洁从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④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⑤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④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⑤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组织根据民主测评、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考核组织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5)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6)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8)《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存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再申诉。考核组织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再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五、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5%以内,各考核单位须在20151218前将《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审核表(附件2)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考核相关工作。获得县市区委、政府及其以上单位授予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且本年度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20%。优秀比例超过15%的单位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取消单位领导当年考核评优资格,其工作人员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0%以内:

1、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的。

2、被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七、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或当年6月底以前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3、受到警告处分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4、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6、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7当年调入的人员,由调入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单位派出做其他工作或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单位参考其现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军队转业(退伍)军人由转业(退伍)后接收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八、考核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自2015127开始,2016115结束。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事业单位需填报《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花名册》(附件4),报送同级政府人社部门事业单位综合管理机构。

  相关表格请登陆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特别是区县人社局要明确事业单位管理机构和相应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进度。要切实加大考核力度,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提高考核工作的整体效能。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  

2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审核表

  3、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汇总表

  4、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花名册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2

http://hrss.huaihua.gov.cn/uploadfiles/201511/201511090432030.doc

http://hrss.huaihua.gov.cn/uploadfiles/201511/201511090432029.xls

http://hrss.huaihua.gov.cn/uploadfiles/201511/201511090432028.xls

http://hrss.huaihua.gov.cn/uploadfiles/201511/201511090432027.xls

http://hrss.huaihua.gov.cn/uploadfiles/201511/2015110904320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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