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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7-04-25 10:43来源:未知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我市面向普通高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2名。

一、招聘计划

初中82名,小学50名,幼师2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应聘岗位的合格学历:初中教师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师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7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教师资格考试相关合格证明书参加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7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58日以后出生)。

(五)幼师岗位限洪江市生源地或具有洪江市户籍或配偶具有洪江市户籍。

(六)身体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七)我市现所在岗位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凡有意应聘者请于2017年5月5日前将个人求职书发电子稿至邮箱hjsjyjrsg@163.com

2、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时间201758-11日,地点-洪江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515-16日,地点:洪江市教育局403室。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考人员(含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只限报考幼师岗位提供)、毕业证(2017年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相关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同时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信档案》或《纸质学历认证报告》(2017年毕业生不需提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依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51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洪江市芙蓉中学

3、笔试内容及分值:相应学段该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90分)和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等(1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按规定报请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527-288:30-17:30

2、面试地点:洪江市芙蓉小学。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对象。

4、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用说课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环节中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素质与能力。初中、小学教师考核环节由面试专家直接提问,时间5分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学科素养、教育观念、就业心态、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幼儿教师考核内容为五项全能特长展示 初中、小学教师说课80分,考核20分;幼儿教师说课50分,考核5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

(四)岗位确认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分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申报具体学校及岗位。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依次排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加试一门。申报岗位时必须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人事档案交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再次进行核验。

(五)体检与考察

1、凡面试合格且申报了岗位的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2、体检合格的,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学科)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拟录用名单在洪江市政府信息网和洪江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须在聘用岗位上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离。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的,从报到的当月起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待遇,享受正式教师待遇。正式录用人员属985211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洪江市政府文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由洪江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5—7732781(王股长)  0745—7736273(刘股长)

附件:1、洪江市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2洪江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7年4月21

附件1

附件1:洪江市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一、初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序号

学校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美术

体育

计算机

合计

1

塘湾中心

初中82

1

1

1

1

1

1

1

1

8

2

洗马中学

2

2

1

1

1

1

1

1

1

11

3

湾溪中心

1

2

1

1

1

1

1

1

9

4

群峰中心

1

1

1

1

1

5

5

雪峰中学

1

1

1

1

1

1

1

7

6

铁山中心

1

2

1

1

1

1

7

7

龙田中学

2

1

3

8

大崇中心

1

1

1

1

1

5

9

熟坪中学

1

1

1

3

10

沙湾中学

1

1

1

1

4

11

太平中心

1

1

1

1

4

12

土溪中心

1

1

2

13

深渡中心

1

1

1

1

1

1

1

7

14

龙船塘中心

1

1

1

3

15

托口中学

1

1

2

16

沅河中心

1

1

2

17

塘湾中心

小学50

3

3

1

1

8

18

洗马小学

2

3

1

6

19

湾溪中心

2

2

1

1

1

7

20

群峰中心

1

1

2

21

雪峰小学

1

1

1

1

4

22

铁山中心

1

1

2

23

龙田小学

1

1

24

岔头中心

1

1

2

25

大崇中心

1

1

2

26

熟坪小学

1

1

1

3

27

沙湾小学

1

1

2

28

太平中心

1

1

2

29

土溪中心

1

1

2

30

深渡中心

1

2

3

31

龙船塘中心

1

1

1

3

32

托口小学

1

1

 

29

33

20

7

6

5

4

4

6

4

2

8

4

132

二、幼师招聘计划表

序号

学校

计划数

序号

学校

计划数

1

市幼儿园

3

10

大崇中心

1

2

安江幼儿园

1

11

熟坪小学

1

3

塘湾中心

1

12

沙湾小学

1

4

洗马小学

1

13

太平中心

1

5

湾溪中心

1

14

土溪中心

1

6

群峰中心

1

15

深渡中心

1

7

雪峰小学

2

16

龙船塘中心

1

8

铁山中心

1

17

托口小学

1

9

岔头中心

1

 

20

 附件2

洪江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学段             报考学科              报考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学历层次

学位

所学专业

 

师范类

教师资格证书等级、学科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

现工作单位(往届生填写)

简历

(从初中起填写)

奖惩情况

应聘

人员

承诺

本人声明:本表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字:                          年      

资格

审查

意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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