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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关于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作人员中遴选渣土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03-17 10:12来源:未知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邵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办发【2016】117号)文件规定,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遴选17名工作人员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渣土管理办公室从事城市渣土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遴选范围

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报名条件

1、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能胜任城管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拟调动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邵阳县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2、报名时间:2017年 3 月 28 日至 3 月 30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1、发放准考证:考试前两天内由环卫局负责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本人。

2、考试时间:2017年 4 月 9 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地点。

4、考试内容:主要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参加考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六、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动人员(如出现考试成绩中第十七名有同等分数者,则按考生的工龄择选工龄长者,同工龄者再择选学历高的考生),名单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入围人员若有放弃或因审核取消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

此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邵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7年 3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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