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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9-12-05 10:18来源:未知

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包括部、省属驻邵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忠诚干净担当

2.大学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上工作2年(含试用期)以上;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4.具有遴选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担任科级领导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123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1268001211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携带《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报名表可登录邵阳党建网或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下载。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地点与联系电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602室,0739-5635043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者在1219日至1220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相关规定。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其他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范围由遴选机关确定。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必须在面试前完成,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规定比例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前2天,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体检。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遴选机关应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但须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与转任

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选在邵阳党建网和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重要提示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5026030)。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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