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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20-09-16 00:00来源:未知

根据《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公布笔试成绩并就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设置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次考试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为70.17分。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918日(周)上午8:30到12:00,下午3:00到5:00。

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157号)。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资格审查于921日下午4:00前完成,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生(学位证)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具有某专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经审查后,原件由报考人员保存。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委托书。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三、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预计结构化面试时间为9月下旬或10月中上旬。湘潭日报社招聘岗位(10-11)专业技能测试和中共湘潭市委党校教员招聘岗位(97-103)试讲在结构化面试之前完成。请考生密切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

联系电话:0731-58626298。

附件:

1.2020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xls

2.2020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3.同意报考证明.doc


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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