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4 09:12来源:未知
根据《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见附件)。
2、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0年8月6日(星期四)。
三、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8月6日上午7:30分
地点:韶山市教育局(韶山市厦门大道38号)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不佩戴首饰,不穿连衣裙。
3.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作出处理。
6.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实施,费用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13786208992
附件: 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
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附件: | ||||
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 ||||
姓名 | 性别 | 笔试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备注 |
苏俐 | 女 | 6210710313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英语教师 | |
彭海燕 | 女 | 6210110101 |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语文教师 | |
肖乐 | 女 | 6210810326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道德与法制教师 | |
郭思雨 | 女 | 6210410125 |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音乐教师 | |
肖彩丽 | 女 | 6210610223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数学教师 | |
向永兴 | 男 | 6210910403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科学教师 | |
周露 | 女 | 6211010405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体育教师 | |
张姣 | 女 | 6210510218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语文教师 | |
赵金为 | 男 | 6210310117 |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体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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