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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相关工作的公告

2020-09-07 10:19来源:未知

根据《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0912

二、面试入围人选及分组

2020912日上午(34人)

01岗位10人:

  丹、郭  昀、柳  镇、袁庄姝、张楚红、熊干辉、

张雯霏、赵丽花、戴晶晶、刘岳泉;

02岗位10

周耀林、张  维、李俊谷、夏荣彬、李  亮、邱文波、

  潭、李  湘、贺昇昇、黄  ;

03岗位10

贺慧湘、申明媚、杨雅姿、文若涵、莫绘伊、王  日、

  喜、钟  甜、吴紫情、李伊玲;

08岗位4

  邕、邓红梅、宋晓明、侯娟娟。

2020912日下午(26人)

04岗位12

  韬、阳  洋、黄逸超、朱自华、王  港、彭  欢、

戴干森、刘佳文、周恩凯、朱原青、周  毅、彭勇诚;

05岗位2

  伟、张克光;

06岗位6

  旺、肖湘湘、杨  威、黄  宇、成  阳、庞  强;

07岗位6

  凯、姜星宇、黄亚峰、郑逸仙、李成贤、彭一帆。

三、面试地点

韶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韶山市厦门大道原韶山市计生服务站)四楼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共三道题,总分100分,思考和答题一共10分钟,其中考生在面试思考室思考4分钟,在面试室作答6分钟。

五、入场时间

2020912日上午  考生700730入场,查验考生居民电子健康码(绿色)和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绿色),进行体温测量(不高于37.3℃)。730开始集中抽签。考生集中抽签处设韶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800仍未到达考生集中抽签处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2020912日下午  考生12501320入场,查验考生居民电子健康码(绿色)和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绿色),进行体温测量(不高于37.3℃)。1320开始集中抽签。考生集中抽签处设韶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1350仍未到达考生集中抽签处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进入考点,在韶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楼接受检查后在四楼候考室抽签候考。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考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考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3.考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 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6.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考点候考,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此次面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本次面试参照《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书》的标准执行,考生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认真阅读。

7.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1)。

8.提倡绿色出行,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

9.考生面试前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与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55681980

 

附件:《考生须知》

         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附件: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生集中抽签处。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即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考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在候考室,每名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考场号与顺序号信息。

4.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在场内抽烟,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文明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6.考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7、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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