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8 00:00来源:未知
根据《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田卫华等三名同志为拟调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8日—5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相关情况(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43-8520602)。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选调单位 | 选调职位 | 备 注 |
龙 浩 | 男 | 0152 | 市纪委监委 | 审查调查(公务员) | 考察合格 |
田卫华 | 男 | 0154 | 市纪委监委 | 审查调查(公务员) | 考察合格 |
王 健 | 男 | 0156 | 市纪委监委 | 审查调查(公务员) | 考察合格 |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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