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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2018-08-03 00:00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为“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选派到省级以上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和已建立党组织且条件成熟的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及非公企业党组织较多的乡镇,脱产专职从事党建工作。招聘职数24名(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3.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5.安心在所报职位单位工作,并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15年以来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8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桃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桃江县人社局机关办公大楼304室)联系电话:0737-888369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组织推荐报名,也可个人报名,但报名者必须到县人社局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材料(党校文凭需提供党校证明),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书面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并填写好《桃江县2018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当职位出现空缺时,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6.资格审查:由纪委、组织、人社、公安、综治、卫计及有关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党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科目、题型。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1.5的比例时,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职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依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递补进行体检。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对其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等额决定各职位拟聘人员,并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合同,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2年期满,如因工作需要继续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时,经考核,表现优秀者可续聘。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绩效工资平均数为200元,具体按年底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同时,单位按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由所属党委(党组、工委)负责管理。
  本公告由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职位表
  2.桃江县2018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3日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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