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6 16:42来源:未知
根据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文件精神,我县拟推荐一批2016年以来宁远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县直单位和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就业见习。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就业见习,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安排大学生就业见习的单位,由县人社局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请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股报送岗位需求,请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于7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股报名。
报名地址:宁远县九嶷南路387号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746-7667618
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股 0746-7685360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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