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11:11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核心智库建设,努力提高参谋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市编委办《关于设立市委政研室信息中心等事项的批复》(永编办发〔2017〕1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拟面向永州市范围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公开选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人数
文字综合工作人员2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5.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7年10月),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党刊编辑工作经验和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9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1月11日、12日为双休,不上班)。
2.报名地点:市委政研室综合科(市委办公大楼827室)。
3.联系人:吴姗珊 8358143 13617462333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委政研室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⑥提供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稿5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选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采取命题作文等方式,测试文稿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由下一名递补。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才可作为体检对象。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
(八)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聘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由下一名依次进行递补。
(十)聘用
试用半年后,若选聘人员能适应工作岗位,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即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选聘纪律
1.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办事,接受监督。
2.坚持回避原则。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选聘人员,不得参加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暂定2017年11月24日上午8: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待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研室综合科负责解释。
附件: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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