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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株洲市天元区乡镇(街道)社工招聘方案补充公告

2018-12-13 13:45来源:未知

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株洲市天元区乡镇(街道)社工招聘方案补充公告如下。

一、根据《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聘(派)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株高天办发〔2017〕5号)《关于落实聘(派)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株天人社发〔2018〕1号)文件要求,天元区民政局原自聘工作人员需进行超额人员(4人)分流。为更好地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保持民政工作的连续性,对原天元区民政局超额度聘用人员在个人自愿的情况下允许放宽报名条件参加报名考试。

二、对于报名参考的原天元区民政局聘用待分流人员,根据其在区民政局工作年限给予工作年限加分,计算其综合成绩时再加一项“工作年限分”。“工作年限分”计分办法为:在局工作年限满1周年计1分,不满1周年但超过6个月计0.5分;不满1周年少于6个月不计分(注:工作年限计算以原局聘人员与民政局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起聘日期为准,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

补充公告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已在天元区民政局工作年限加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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