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8 11:17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护理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职位
县人民医院护士10名,县中医院护士10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安心在卫生系统工作,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洞口县户籍(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全日制护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县中医院护士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方案经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②考试科目与内容: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律常识等;专业科目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综合成绩的30%。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①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内容:护理操作、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按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30%、面试占40%,折算综合成绩。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考核
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须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 口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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