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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7-05-19 16:41来源:未知

  按照《衡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经县公开选(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组织此次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早上6:20
集合地点: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办公楼前坪(衡山大道829号) 
 
二、体检须知
   1、考生报到: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报到,由带队工作人员核查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进行体检编号抽签、收缴通讯工具、体检费用后,统一组织前往体检机构。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携带不齐、不按时参加或冒名顶替体检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体检费490元左右(如需加试项目和复检,费用另缴。)
2、组织体检
⑴体检前一天晚餐不饮酒,不吃宵夜,不熬夜,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尽量不排晨尿。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⑵根据体检编号抽签顺序,分成5个体检组,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队组织。
⑶医院工作人员按照分组和序号引领考生逐项进行体检。特别提示:目前处于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禁止参加胸片X线照射检,月经期的女性尿检项目要备注,有以上情况的人员必须向带队工作人员报告并备注。
⑷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结论
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院印章。
4、复检
考生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向衡山县公开选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 纪律要求
(一)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手机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二)参加体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的;
2、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的;
3、不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擅自离队的;
4、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一经发现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工作人员在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体检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要实行回避,否则,考生的体检结果无效。
 

附件1:衡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xls   



衡山县公开选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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